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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適合》

選擇喜歡的人?還是,適合的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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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適合》

選擇喜歡的人?還是,適合的人?

你穿 37 號鞋。

某次逛街看中一對鞋子,非常喜歡,無論款式或顏色都喜歡,無奈... 只有 36 號。

反正差一點點,你心想無所謂啦,最重要的是 —— 自己喜歡。

買回去穿了一段日子後才發現,小一碼的鞋子根本不舒服,還弄得你腳都長泡了。

你覺得,你喜歡的和適合你的,是兩回事。

像是愛情。

你很愛 Ta,只是經常的吵架,以及相處上的種種摩擦,不禁讓你開始懷疑眼前的這個人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?

大多人都總是追求一段可以做自己、舒服、不累的愛情。

但,卻很少人想過,這樣的愛情,
或許是經歷了無數次的爭吵和磨合的。

我們都不是鞋子,鞋碼不會變,但,人是會變的。

如果,其中一方不夠喜歡,任你多努力也終究會分開。

不過,如果雙方都足夠喜歡
憑什麼要分開?

不適合?

夠喜歡,我們就會願意發自內心地、去為對方作出改變。

並不存在什麼「我本來就是這個樣子!」的理由。

大多時候,人,是很容易變的。像是小時候不愛吃菜,慢慢長大後可能就吃了。

兩個人在一起,很多事情都不能只靠愛情來維持。

除了相愛,還需要互相改變;大至彼此的價值觀,小至一碗拉麵湯底的鹹淡口味。

像一粒鹽喜歡吃濃的,我卻毫不在乎湯、只管麵條口感。沒關係,大小事情我們都可以改變、來互相配合。

正因為確認她就是那個對的人,並且值得,所以即使遇到了問題,也好好地坐下來談,一起解決。

而不是輕易地用一句「我們不適合」來結束。

喜不喜歡,適不適合,不一定是兩件事兒。

夠喜歡,就會讓兩個人從馬鈴薯和番茄,變成了薯條和番茄醬。

沒有天生絕配,一切都因為夠喜歡,
所以願意將喜歡的人慢慢愛成適合的人。

晚安,我是 Hamster 🐹

        

#我想幸福了 #HamsterLow #一粒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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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見 Ta 以前,我想幸福;遇見她以後,我想,幸福了。見她也因我而幸福的樣子,於是... 我幸福着她的幸福。 這裡的一文一圖都釀著我的故事。如果喜歡我的故事,歡迎你也來信與我分享你的故事。 然後,把幸福的樣子還給自己。
拍照 ? 文案 ?視頻 ? 日系小清新 ? 收集了白天每一刻溫柔, 化作每一個夜裡的一句晚安送予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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